(原标题: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公告。法院裁定受理对响水恒生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响水巨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权人需在2024年11月1日前申报债权。截至重整申请受理日,浙商中拓及其子公司对上述三家公司拥有约4.1亿元的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债权。目前,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评估。公司表示其生产经营正常,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并采取措施保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