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值,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议案还设置了异议股东及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控股股东向包括异议股东在内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对此议案表示认可。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计划与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股份登记结算事宜。同时,公司还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作为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此外,公司计划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