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沧州明珠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通知,涉及以下关键信息: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的议案,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决定。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2,000股。此外,首次授予人员(除上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1,118股也将被回购注销。
注册资本变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7,269.7766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6,539.4648万元。总股本将由1,672,697,766股调整为1,665,394,648股。
债权人通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债权人需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并按照指定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申报流程:债权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地址、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已在公告中详细列出。
公告日期:该公告于2024年8月1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