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独立董事需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席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也应当过半数并担任主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任职条件并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任免需遵循特定程序。独立董事需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履行特定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