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该意见确认了以下几点:
合规性审查:所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以及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激励对象范围:预留授予的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时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名单一致性: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匹配。
资格与条件:所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审查,监事会一致同意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08月07日,并同意以48.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19,000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