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外财务资助行为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具体包括: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不包括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融资活动以及对特定控股子公司的资助。
- 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并充分保护股东权益。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过财务中心审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财务资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应与被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资助条件、金额、期限等。
- 在提供财务资助时,公司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等,并披露相关信息。
- 公司需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如要求被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
- 公司内部不同部门负责财务资助的不同环节,包括风险调查、信息披露、手续办理及后续跟踪监督等。
- 违反规定提供财务资助的人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