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至少要有三名成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监察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指导和评估公司重大决策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等。此外,细则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