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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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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 帕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43.93元。
  •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8.4889元,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回购金额为1,5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45元/股,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内。
  • 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计算,回购数量约为1,626,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若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计算,回购数量约为813,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07,290.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8,139.92万元,流动资产为200,789.74万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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