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稿))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8月发布。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由原浙江联翔刺绣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24763936798K。
- 2022年4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906,750股,并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62.70万元。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
- 发起人为卜晓华和陈燕凤,持股比例分别为64.7059%和35.2941%。
- 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62.7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资助。
- 公司可以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等权利。
- 公司股东需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义务。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
-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
- 公司通知可以以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公告等方式发出。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 公司解散后需依法进行清算。
- 修改章程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