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集,并于2024年7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召开通知。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4:30在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67,062,6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5055%。
- 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40人,代表股份22,470,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4项议案,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普通决议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已在意见书中详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