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总额至不超过98,959.88万元,并修订发行方案相关内容。
-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择机发行。
- 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李虎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4,275,869股。
- 限售期:控股股东李虎认购的股票限售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限售6个月。
-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PCIe SSD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嵌入式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上市地点:深交所主板。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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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已延长至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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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股票发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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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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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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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