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信息披露需依据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需注重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针对性地揭示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且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信息披露分为发行及募集信息、存续期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则涵盖可能影响公司资信状况或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此外,公司还需设立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务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