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在运营风光电场股权。这些股权包括:
- 中船润泽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评估价值105,345,758.49元;
- 巴州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评估价值35,800,325.00元;
- 哈密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396,822,100.00元;
- 吉木乃县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167,560,600.00元;
- 若羌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评估价值34,910,150.00元;
- 若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54,542,500.00元;
- 尉犁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45,530,200.00元;
- 乌鲁木齐市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151,855,500.00元;
上述股权的总评估价值合计为992,367,133.49元。由于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目前尚不确定。此外,部分股权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期内的资产,但根据初步测算,这些资产的评估价值均超过了重组时的评估值,因此未触发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