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此,海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公告还提到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将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