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新增39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415万股增加至6,454万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454万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方式、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增加项目投资规模,并适当延长实施周期。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