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2日))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8月2日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为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1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8年7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617.6792万元。
- 经营宗旨是依靠专业人才和科学管理方法,谋求资本和资源的优化组合,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 经营范围包括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精神药品、原料药、麻醉药品制造、销售等。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等。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等。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