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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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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钨新能”)的保荐机构 对厦钨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厦钨新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94.08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3,466,895.34元 -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使用期限为 12个月 - 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投资目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 投资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 信息披露: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收益分配: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 投资风险: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影响 - 风险控制措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跟踪产品运作情况、内部监督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4年 8月 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 -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使用期限为 12个月 - 资金可滚动使用

专项意见说明: -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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