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3号)。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存在9个募投项目延期情况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4年4月28日才进行审议。此外,公司在2018年至2023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未准确披露延期募投项目延期后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