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8月1日在长沙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094,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501%。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