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书面审核意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监事会认为,发行方案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无损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均表明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情况,遵循监管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授权董事会处理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事项实施。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发行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认为发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无损中小股东权益。以上意见于2024年8月1日由监事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