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相关人员的股份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定了相关人员在特定情况下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申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制度明确了股份锁定、解锁条件,以及在不同情形下股份转让的限制,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违纪等情况下的转让限制。同时,规定了在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份,如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等。制度还要求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需遵守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此外,制度涵盖了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责任及违规处理措施,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