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监督机制。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以及提名、选举和变更流程。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公司应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且独立董事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数量不超过3家。独立董事需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提供专业咨询,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中至少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持续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独立董事的提名需遵循特定程序,且候选人需满足独立性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任期最长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撤换。独立董事拥有参与决策、监督关联交易、提议召开会议、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信息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需每年提交述职报告,并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特定职责,包括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查董事会程序和文件、签署年度报告确认意见等。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