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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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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其他项目执业质量问题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处罚,公司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组出具财务申请文件。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相关申请文件,与原申请文件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影响原申请文件相关结论。

  2. 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威领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超进度预付工程款,但已全额收回,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实际控制人诉讼情况及控制权稳定性: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比例为12.70%,司法冻结比例为5.82%。控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可能面临减持,但不会导致控制权不稳定。实际控制人黄达承诺将采取措施确保控制权稳定。

  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司进行了正常换届选举,部分高管因工作变动离职,新聘任了首席财务官和轮值总裁,不会对本次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回购注销: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本次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6. 经营业绩:2023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受碳酸锂价格波动影响,但已形成产业链布局,通过深化下游产业配套,降低价格波动影响。

  7.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领辉科技2023年度经营业绩基本实现评估预测水平,实现情况良好。

  8. 其他会后事项: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主营业务未变更,管理层变动未对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未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审计师发生更换,但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综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通过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之日起至提交本承诺函之日期间,未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仍符合发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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