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2024年度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无损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文件编制与审议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因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决定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695名激励对象的26,214,300份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428名激励对象的11,063,044份股票期权。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