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格灵深瞳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权益,提升审计工作及财务信息质量。制度规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包括独立执业资格、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具备完成审计任务的注册会计师等。选聘过程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包括制定政策、流程,监督选聘过程,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任职期限有限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评估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况和执业质量。解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且需充分考虑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制度还规定了监督及责任条款,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和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此外,制度明确了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关系,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