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鼎龙文化的控股孙公司寻甸金林钛矿有限公司在2021年虚增钛精矿产量,并通过一系列交易将虚增的钛精矿销售给其他公司,而这些交易并未实际发生,不符合收入确认要求。这一行为导致鼎龙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了存货、营业收入和利润。中国证监会认为,鼎龙文化及其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因此,拟对鼎龙文化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龙学勤、方树坡各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小平处以80万元罚款,对张文龙、刘江各处以60万元罚款。鼎龙文化及相关责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此外,公司股票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已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且公司可能因财务指标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治理和财务核算,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