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业集团))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指出:
- 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兴业银锡有表决权股份501,090,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7%)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吉兴业先生行使。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变动后,兴业集团持有兴业银锡股份不变,但表决权委托给吉兴业先生。
- 根据重整计划,兴业集团与吉兴业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确保吉兴业先生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对兴业银锡拥有控制权,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吉兴业、吉兴军、吉祥、恒硕矿业、晋维矿业、信托计划等。
- 详细描述了信托计划的设立、治理结构、运营平台治理、信托报酬及费用等内容。
- 明确了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除执行重整计划外,暂无其他计划。
- 提供了备查文件清单,包括营业执照、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表决权委托协议等。
- 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4年7月,由兴业集团及各一致行动人签署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