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鉴证。 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75.18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717.87万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并于2024年5月至6月期间完成销户。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青海乌兰风电项目、江西兴国风电场项目、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868.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所有投资项目均实现了预期效益,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以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