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核查意见,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此决定基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审议结果,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海泰新光确保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公司债券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原始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国泰君安认为,这一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