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表示,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凌云女士已将其持有的公司50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占其所持股份的5.41%,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此次质押并非为限售股,也非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7月29日,质权人为刘某,质押用途为个人融资需要。截至公告日,李世江、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谷正彦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4,869.75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29.12%,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其中,已质押股份全部为限售和冻结状态。未质押股份中,有7,129.01万股处于限售和冻结状态,占未质押股份的60.13%。"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