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子公司与关联方《长期贷款合同》、延长公司提供担保期限暨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的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修订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宁波科尔康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长期贷款合同》。原合同中,科尔康美诺华向美诺华全资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7年,现延长至不超过9年。年利率为浮动利率,基于欧洲央行发布的3月期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放利率上浮250个基点,最高不超过3.5%每年。还本周期调整为自2026年8月15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首笔还款2000万元。利息支付与本金同步延后两年,首期利息于2026年8月15日支付。担保方面,美诺华天康以其全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三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抵押,美诺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美诺华拟与科尔康美诺华重签《保证合同》,延长担保期限。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被担保方美诺华天康资产负债率超70%,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截至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资金拆借交易累计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