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资格,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60名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6名激励对象本期可行权比例为80%,其余329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