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细则旨在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助董事会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与内外部审计师沟通,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特定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各部门索取所需资料,并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活动。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委员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上报公司董事会。此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属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