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以及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薪酬标准、考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薪酬计划等,并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委员会会议应提前通知并由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且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会议讨论涉及委员本人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告董事会,且参会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该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