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其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的建议、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核人选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且董事会应对未采纳的建议进行记录和披露。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研究董事、高管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董事、高管的选任程序包括需求分析、人选搜寻、资料收集、征得同意、资格审查、提出建议和后续工作。会议召开需提前通知,由主任委员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可采用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