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考核标准和执行情况。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