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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 力聚热能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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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力聚热能公司章程)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公司章程(草案)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类型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众力凝聚,科技创新,服务社会,让天下没有爆炸的锅炉,经营范围包括真空热水机组、A级锅炉、B级锅炉、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公司的发起人包括何俊南、湖州欣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国良、王建平、吴万丰、黄观炼,持股比例分别为73.2601%、14.2857%、5.4000%、4.0542%、1.5000%、1.5000%。
  • 公司可以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公司的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与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等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 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项。
  • 公司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 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
  • 公司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
  •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 公司的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定,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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