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维光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276,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772%,剔除了已回购的1,891,300股股份。会议由董事长杜武兵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梁新清、杨洲因工作原因缺席,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至3为特别决议,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4至6为普通决议,获得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涉及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相关对象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健、石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