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为沪中豪(2024)法见字第20号。意见书确认了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9,318,523,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63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票占99.8149%,反对票占0.1758%,弃权票占0.0093%。律师认为,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