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这些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详细规定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包括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以及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制度明确了每年可转让股份的比例限制,以及在不同情形下的股份变动申报和信息披露要求。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将面临警告、处分、民事赔偿责任,甚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