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升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有1名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董事会拥有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资本变动、重大收购、对外投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任命、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章程》修改、信息披露管理等多项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占比过半。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且在特定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提案等内容。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委托出席的限制。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会议审议提案时,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况下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在关联交易等特定情况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严格遵守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需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