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华)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华已书面同意出任此职位。提名人在充分了解韩华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后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要求。韩华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声明中还提到韩华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的知识和经验且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任职资格的情况。此外韩华及其直系亲属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任职或持股关系也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韩华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特定情形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调查。最后声明韩华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