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旺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具体为,“景20转债”与“景23转债”的转股,使公司总股本由898,181,889股增至912,739,092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65.54%被动稀释至64.49%。此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创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奕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绍柏、黄小芬、卓军和刘羽。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