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即将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所涉股份共计216,603,7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1.48%,将于2024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钨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冶控投资、闽洛投资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海诚均作出了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同时承诺在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6,603,721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51.48%,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厦钨新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厦钨新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