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购报告书摘要)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公告显示:
- 收购人杨明燕通过继承及受让方式获得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杨桂模变更为杨明燕,杨桂模为其一致行动人。
- 杨明燕自2013年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长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 本次股权变动系基于公司控股股东权益的代际传承、维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及更好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的考虑。
- 杨明燕目前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山东威达股票的具体计划。
- 杨明燕承诺,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持有的股份。
- 本次股权变动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
- 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不变,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也将保持稳定。
- 杨明燕通过继承获得了威达集团27.1429%的股权,随后又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了相同比例的股权,从而成为威达集团的控股股东。
- 杨明燕持有山东威达160,332,591股A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5.99%。
-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 杨明燕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领取薪酬,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杨明燕承诺在未来的12个月内不继续增持山东威达的股份,且在过去的6个月内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本次收购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资金来源已充分披露,后续计划已披露,且已聘请财务顾问。
- 本次收购无需取得额外批准,杨明燕未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