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旨在建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研究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计划还需股东大会通过。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供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与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该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