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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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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计划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独立董事认为交易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满足实施条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预案及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正式方案,交易还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此外,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决定基于外部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和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两项决议。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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