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审议通过《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确认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确认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