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聘任窦照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以及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涉及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委托经营管理。关联董事王博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拟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定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