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制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他负责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分管事务,行使相应职权。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计划财务管理事务,组织拟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草拟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公司设置了综合管理部、证券投资部、财务部、林板事业部、林化事业部、林木事业部等办事机构,负责职能管理工作。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公司建立了经营班子会制度,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建设和发展等重大事项。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月召开1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应有完整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此外,细则还规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经营班子会制度等内容。